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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三环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

日期:2021-08-03 14:20:57

兰考三环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

公示时间:2020523

为了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状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以及《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度河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024)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兰考三环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兰考县产业集聚区科技路东段,生产能力为年产十万吨甲醛及系列产品项目已于201207月取得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兰考三环化工有限公司年产十万吨甲醛及系列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文号豫环审[2012]153号),并于201612月通过兰考县环保局验收,验收文号为兰环验[2016]09号。

1   企业基础信息情况

单位名称

兰考三环化工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

91410225344877842C

法定代表人

蔡志兵

生产地址

兰考产业集聚区科技路东段

所属行业

基础化学原料制C261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10万吨甲醛

联系人

高松芳

联系方式

13707615580

二、审核前排污信息

废气:主要包括甲醛吸收尾气以及甲醛、甲醇无组织排放废气等。甲醛吸收尾气主要成分为甲醛、甲醇以及氧化副反应生成的CH4H2CO等其它可燃气体,经尾气燃烧器燃烧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河南博晟检验技术有限公司20197月检测报告(报告编号:博晟环检字-2019060137)可知,甲醛、甲醇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废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软化废水、生活污水等。软化废水部分回用作为设备检修及地面清洗水,部分排放。生活污水、设备检修及地面冲洗废水需在厂内处理后,与软化废水混合排放。全厂总排口排放水质均可以满足集聚区污水厂进水水质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

固废:甲醛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电解银催化剂、废玻璃纤维以及甲醇蒸发器有机残渣,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交由有资质企业回收。

噪声:企业厂区内采用基础减震、车间建筑物隔声、加装消声器、厂区进行合理布局、厂区绿化等措施使噪声进行衰减。公司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按照省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建设防治污染设施,且正常运行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1510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工作。